華春集團被命名為2011-2012年度消費維權誠信單位
作者:新疆華春投資集團 來源:本站原創 發布時間:2011年03月15日
在2011年度的“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烏魯木齊高新區消費者協會命名了20家企業為2011-2012年度“消費維權誠信單位”,并頒發了榮譽獎牌,新疆華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名列其中。
本次被命名的企業,是經高新區工商分局、消費者協會嚴格審查,并廣泛征求相關權威部門的意見后,依據“廣泛動員、逐級審查、慎重確定”的原則而確定的,并在新疆經濟報等媒體進行了公示。
新疆華春(chun)投資集團長期以來依法經(jing)營、誠(cheng)實守信,為(wei)(wei)社會(hui)提供優質服務,為(wei)(wei)促進高新區經(jing)濟發展和社會(hui)穩定(ding)做出(chu)(chu)了大(da)量(liang)的、卓(zhuo)有成效的工作。今后將進一步發揮典范作用,不斷努(nu)力,為(wei)(wei)促進高新區經(jing)濟又好又快(kuai)發展做出(chu)(chu)更大(da)貢獻(x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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