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2012.04.23報道: 華春工會非公企業工會典范
目前,許多非公企業工會活力不強、步履艱難,往往表現出左右為難、無所適從的困惑,更談不上有效發揮工會作用,這幾乎是所有非公企業工會主席的硬傷。
然而,新疆華春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工會(以下簡稱華春工會)卻是個例外。在華春投資集團,勞資雙方高度和諧,企業內部,以員工為中心,讓員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被自治區黨委、政府授予“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對外,主動作為,在切實改善民生,幫扶少數民族貧困群眾,維護民族團結等方面,做出了切實貢獻,成為非公企業關注民生、回饋社會的典范。
為何那么多非公企業工會難以形成有效的維權工作機制,而華春工會卻深受勞資雙方重視,成為以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的一座標桿?近日,記者帶著這些問題進行了采訪,總結出如下經驗,對非公企業工會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企業老總開明 企業工會有用
華春投資集團是政府從內地招商引資來疆投資的企業,成立17年來,在總裁李成功先生的帶領下,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生產經營,得到了長足發展,現已擁有十多家子公司。被評為中國優秀企業、全國行業質量服務信譽AAA級單位、全國政府放心用戶滿意先進單位、(首批)全國建設信用誠信企業、全國制造行業質量 服務信譽AAA級單位、全國政府放心、用戶滿意先進單位、全國建設信用誠信企業、企業信用評價AAA①級誠信企業、值得新疆人驕傲的品牌十強企業等等。
2006年,中國關愛員工優秀企業家李成功總裁提議建立華春工會。在患有重疾的工會主席高青帶領下,華春工會充分發揮職代會作用,堅持民主決策,維護員工合法權益、員工與企業共贏的理念,全面履行工會職能,成為員工可靠的娘家和貼心人。高青連續被評為優秀工會工作者,華春工會被評為先進基層工會。
二、建平等協商制 勞資關系和諧
從2011年開始是新疆、烏魯木齊的民生建設年,以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為切入點改善民生。高新區(新市區)將新疆華春投資集團定為首家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的重點示范企業,目的是帶動非公企業工資集體合同協商工作的開展。
李成功總裁對這項工作十分支持,要求華春工會做到3個一定:即一定要認真對待這項工作、一定要及時完成這項工作、一定要規范地進行簽約。
華(hua)春(chun)工會(hui)成(cheng)功(gong)實(shi)施(shi)工資集體(ti)協商,企(qi)業(ye)效(xiao)益增長1%,員工增長0.6%,近(jin)百家媒體(ti)進行了報道,自治(zhi)區(qu)總工會(hui)發文予以高度評價(jia),要求全疆各(ge)級工會(hui)向華(hua)春(chun)學(xue)習。2011年12月(yue),華(hua)春(chun)榮(rong)獲“自治(zhi)區(qu)模范勞(lao)動(dong)關(guan)系和諧(xie)企(qi)業(ye)”稱(cheng)號。
三、真誠關愛員工 建設先進文化
阿里木•阿吾東原是華春下屬的新疆華景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某小區保安,工作僅4個月就去世。但每到他父母、妻兒的生日或節日,華春工會主席高青都前去看望,并留下手機號,要求對方有任何困難都隨時給她打電話。當每一位員工遇到困難時,華春全員都為之捐款。甚至連李成功的三弟李榮獻——寧波的一位軍官也積極參與。
華春投資集團還是全疆把員工獎勵從獎住房到旅游、從子女上學到父母養老等40多項福利制度化的民營企業。企業把員工看作家人,福利、補貼月月有,為員工子女發放教育補助金,為員工父母發放長壽敬老基金,給優秀員工獎勵住房,每年拿出100多萬元安排百名優秀員工赴新馬泰、港澳、韓國出境旅游;華春員工的婚喪嫁娶,華春工會都前去送上企業全員的關愛。
此外,華春工會緊緊圍繞企業生產經營,以思想教育為切入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活動,員工整體素質不斷提高,業務能力不斷加強。
現在(zai),員工把(ba)(ba)企(qi)(qi)業(ye)發展與自己的利益結(jie)(jie)合起來,把(ba)(ba)促進企(qi)(qi)業(ye)發展變(bian)成自覺行動(dong)。這(zhe)就是華春將中華優秀(xiu)文(wen)化(hua)精華與現代(dai)意識相結(jie)(jie)合的誠(cheng)信(xin)待人(ren)(ren)、以人(ren)(ren)為本、為人(ren)(ren)正派(pai)的企(qi)(qi)業(ye)文(wen)化(hua)使(shi)然。
四、致力改善民生 回饋社會各界
不少非公企業工會認為無法有效發揮作用,工會工作僅停留在搞個娛樂活動、發個福利等,把工會工作庸俗化。
華春總裁李成功作為一個有強烈社會責任感的中國優秀民營企業家、優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把報效國家、回饋社會作為企業的根本準則。多年來,華春以感恩之心,只要是惠及百姓的事,都義無反顧的去做。積極回饋社會、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先后出資捐助殘疾人、孤兒及下崗職工、孤寡老人、地震災區等達近千萬元。
華(hua)春工(gong)會(hui)與華(hua)春企業家一(yi)道(dao),在積極參與新疆新農村(cun)建設、支持第八屆全國民運會(hui)新疆代(dai)表(biao)團、向(xiang)弱勢群(qun)體贈送近百萬(wan)元黨報等(deng)公益活動中,發揮著不(bu)(bu)可(ke)替(ti)代(dai)的作用。華(hua)春工(gong)會(hui)的實踐證明,非公企業工(gong)會(hui)有干不(bu)(bu)完的工(gong)作,不(bu)(bu)是可(ke)有可(ke)無,而(er)是大有可(ke)為。
(通訊員 冀江(jiang)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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