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2012.04.23報道: 華春工會:非公企業工會的典范
作者:新疆華春投資集團 來源:晚報 發布時間:2012年04月24日
有人說非公企業的工會主席是聾子的耳朵,而華春工會卻是個例外。從2011年烏魯木齊的民生建設年開始,以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為切入點改善民生的舉動就在華春工會全面展開,企業效益增長1%,員工增長0.6%。華春投資集團與華春工會工資集體協商的簽約,成為了全疆乃至全國的一項重大新聞。
其做法正發揮他的“酵母”作用迅速向社會推開,已成為以工資集體協商促進企業和諧勞動關系的一座標桿。
節日期間看望已故員工的家屬,發動員工捐助同事身患重疾的親屬,出資捐助殘疾人、孤兒及下崗職工、鰥寡老人、地震災區等達近千萬元。這樣的事例在華春工會太多,頻頻閃爍著人性溫情的光輝。
企業把員工看作家人,為員工的子女發放教育補助金;為員工的父母發放長壽敬老基金;為優秀員工獎勵住房,使員工擁有體面的生活;每年都拿出百萬元資金組織安排優秀員工赴新馬泰、港澳、韓國旅游;華春員工的婚喪嫁娶,華春工會都前去送上企業全員的關愛。
現(xian)在(zai),員工把企業(ye)的(de)發展與自己的(de)利益結合(he)起來,把促進企業(ye)發展變成自覺行動(dong)。這就(jiu)是華(hua)(hua)春將中華(hua)(hua)優秀文化(hua)精華(hua)(hua)與現(xian)代意識相結合(he)的(de)誠信待人、以(yi)人為本、為人正(zheng)派的(de)企業(ye)文化(hua)使然。
(文/高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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