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日報》2012.06.20報道: 華春集團助力新疆法制文學創作
烏魯木齊6月19日訊 通訊員高青報道:由自治區黨委政法委、自治區作家協會、新疆法制報社主辦、新疆華春投資集團鼎力資助支持的長篇反恐小說《刺青》作品研討會6月10日在烏魯木齊舉行。研討會期間,自治區黨委政法委授予新疆華春投資集團為“支持法制文學創作貢獻單位”,并頒發了獎牌。新疆華春投資集團總裁李成功參加了研討會。
據介紹,民營企業與法制文學聯姻,這在新疆尚屬首次。華春投資集團希望通過參與這部以打擊“東突恐怖勢力”為題材的長篇小說社會價值的探討,推動我區反恐題材小說創作的進一步深化和發展。李成功總裁在研討會上表示:“文化是民族的血脈,是人民的精神家園。我們一直在關注著新疆的文化產業。新疆擁有豐厚的文化資源,華春投資集團自覺落實張春賢書記以現代文化引領新疆大發展的指示,把新疆精神滲透于企業的一切工作之中,待華春主業藥業產業與金融產業上市后,將直接或間接參與文化產業,為推動自治區文化大繁榮大發展、提升新疆文化影響力、為新疆跨越式發展與長治久安,盡一份華春人的微薄之力。”
華(hua)春(chun)投資(zi)集(ji)團(tuan)是(shi)(shi)自治區內地招(zhao)商引資(zi)企(qi)(qi)(qi)業(ye)(ye),17年來,在(zai)新疆得到了長足的發(fa)展(zhan)(zhan)。華(hua)春(chun)的決(jue)策(ce)者(zhe)認為,企(qi)(qi)(qi)業(ye)(ye)不僅是(shi)(shi)“經濟人”,也是(shi)(shi)“社(she)(she)會(hui)人”,一個(ge)立志有建樹的企(qi)(qi)(qi)業(ye)(ye)公民(min),就(jiu)應主動承(cheng)擔(dan)起自身的社(she)(she)會(hui)責(ze)任、回報(bao)社(she)(she)會(hui)、實現(xian)企(qi)(qi)(qi)業(ye)(ye)發(fa)展(zhan)(zhan)與社(she)(she)會(hui)發(fa)展(zhan)(zhan)的共贏。在(zai)企(qi)(qi)(qi)業(ye)(ye)不斷發(fa)展(zhan)(zhan)壯大的同時,華(hua)春(chun)投資(zi)集(ji)團(tuan)作為自治區承(cheng)擔(dan)社(she)(she)會(hui)責(ze)任、改(gai)善(shan)民(min)生先(xian)進(jin)企(qi)(qi)(qi)業(ye)(ye),積極參與社(she)(she)會(hui)公益(yi)、維護民(min)族團(tuan)結(jie)、以(yi)現(xian)代(dai)文化為引領,勇于承(cheng)擔(dan)企(qi)(qi)(qi)業(ye)(ye)應盡(jin)的社(she)(she)會(hui)責(ze)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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